哈钦森是美国思想体系中宗教自由和言论自由等核心思想的最早倡导人之一。她在英国出生,父亲是一位持异见的英国圣公会牧师。根据大多数资料,她于1612年与商人威廉·哈钦森(William Hutchinson)结婚,和他生育了15个孩子。她渴望获得更大的从事宗教活动的自由,于1634年说服丈夫跟随她喜爱的牧师约翰·科顿(John Cotton)前往马萨诸塞湾殖民地(Massachusetts Bay Colony),即今天的波士顿。
她的麻烦也从此开始了。受过良好教育、大胆执言的哈钦森开始邀请虔诚的妇女到她家里,学习讨论科顿的布道。随着她的知名度提高,聚会也吸引了男性,其中还有总督亨利·范恩(Henry Vane)。哈钦森除了言行不合乎传统规范外,她对殖民地牧师的谴责和她认为"心怀上帝的恩惠,行为就不会出轨"的信念导致她始终与教会当局不和。教会对她提出起诉,马萨诸塞新总督温斯罗普(John Winthrop)批评她"长舌头,能说善辩,比男人还厉害"。据哈佛大学教授戈梅斯牧师(Rev. Peter J. Gomes)说,在审判庭上,"她驳倒了殖民地最优秀的男性传道士、神学家和地方长官。"尽管她为自己的信仰进行了强有力的辩护,但她仍然于1638年被逐出教会并被驱逐出马萨诸塞湾殖民地;她于是和家人及其他信徒移居到罗得岛。她现在被视为是马萨诸塞湾殖民地的创建者之一,而马萨诸塞后来率先在美国实行了政教完全分离和宗教自由。在她丈夫于1642年去世后,哈钦森搬到了纽约州长岛。不幸的是,她和她的孩子们──只有一个幸免──在那里发生的一次印第安人袭击中被杀死。
在波士顿为纪念她而建立的一座塑像下方的铭文是:"公民自由和宗教宽容的勇敢倡导者。"但对哈钦森的影响最合适的颂辞──也是她的理想在与其对手的较量中最终获胜的明证──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里的文字:"国会不得制定法律确立某种宗教;亦不得限制宗教自由。"